光仁高級中學圖書館圖書資料推介辦法102.8.14修訂
主旨:為充實本校圖書館館藏,適時提供師生需要之圖書資料,特訂定本辦法。
推介時間:
一、定期:學期開始時分發「圖書資料介購單」給各科教學研究會主席。
二、不定期:學期中,隨時接受學生及教職員工推介圖書資料。
實施方式:
一、 開學時,利用校務會議及各科教學研究會,請教職員工填寫介購有益教學或適合學生閱讀之圖書及視聽資料,並送交圖書館讀服組。
二、書展期間,請全校師生推介其喜愛之圖書資料,並填寫推薦單後送交圖書館。
三、圖書館工作人員負責蒐集國家圖書館之新書書目、各大出版社及報紙、雜誌之新
書目錄資料,推薦各類合適之書目資料。
圖書館將上述介購單彙整後並審查後提交圖書館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再循行政程序辦理採購。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