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仁中學生活教育競賽 ──整潔評比實施要點
一、 目的:培養學生維護環境整潔的能力,並養成圾垃分類的良好習慣,以達到「節約自然資源使用,減少廢棄物產生,促進物質回收再利用,減輕環境負荷,建立資源永續利用之社會」的終極目標。
二、 競賽方式:以班級為單位,分高中部、國中部二組,每週依評比項目成績之總和,選出高中部4名、國中部6名表現優良班級。
三、 競賽期間:以每週一至次週五為週期,每週評比一次。
四、 評比項目:
(一)晨間教室整潔(15%):
樓梯、門窗、氣窗啟流通;教室前後地面、走廊整潔;教室掃具櫃拉簾就定位。
(二)外掃區域整潔(15%):
地面清潔;掃具帶回教室;垃圾收拾;打掃秩序等。
(三)教室環境整潔(10%):講桌;黑板(含溝槽);掃具櫃(整齊);各排行間走道;教室前後(地板)
兩側窗戶(窗槽、窗框、玻璃)
(四)中午時段(15%):
熄燈(12:00-13:05) ;教室地面、走廊拖地;教室地板乾淨;走廊(飲水機、打菜檯、一樓
花圃) ;阻礙進入班級評分
(五)資源回收(15%):
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紙張回收等。
(六)全天環境維護(10%):
無塑校園﹕違規塑膠袋、免洗筷子、湯匙(1人次違規扣1分)﹔教室桌面淨空;外堂課桌椅排
列整齊門窗關好、電源關閉;教室掃具櫃拉簾就定位等。
(七)放學時段(20%):
前後門、窗戶關鎖;黑板清理;桌面無雜物椅靠攏;教室窗戶窗簾;走廊;樓梯;教室地面;
音箱;電源
(八)廢電池回收達
(九)其他(+-5%):依評分人員所見隨機加扣分。
五、 打掃時間:
1. 晨間7:30
2. 外掃區域及教室整理08:50-09:10
3. 中午12:30~12:40,資源回收於本時段實施。
4. 放學16︰55~17︰10
六、 評分人員:值週老師30%、巡堂師長20%、體衛組50%。
七、 成績評定辦法:各評分人員依評分表所列配分分項評比,加總後得分為該週總分。
八、 獎懲標準:
1. 表現優良班級,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2. 累計5週獲獎者、全班記嘉獎1次、並可於次週四著班服到校1次(由學務處通知後實施)。
3. 連續二週各組最後一名或平均成績低於70分以下者,得由學務處指定於週五放學後,
全班實施班級整理1小時。
生活教育自治競賽整潔項目:期中、期末階段評比,表現優良班級【高中組全學期平均分數取前四名、國中組全學期平均分數取前六名】,導師記嘉獎1次,服務股長、外掃股長、環保股長記嘉獎2次;其餘學生記嘉獎1次,導師(可依據學生表現狀況進行敘獎調整),並予以獲獎班級冷氣儲值費500元。
九、 每「週五」或「連續假期前」,於放學後實施「教室總檢」請負責人至學務處簽名,若未簽
名之班級,整潔評分扣3分。
十、 本要點經學務處會議審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