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仁愛會 / 助學辦法

光仁中學仁愛基金會急難助學金暨就學貸款設置辦法 

  

一、      宗旨:為發揚仁愛情懷,協助經濟困難之本校同學順利完成學業,使仁愛基金發揮生生不息的積極助人功能,特訂定本辦法。

二、      對象:凡就讀本校之在學同學,家庭經濟確有困難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      方式:

(一)     急難助學金:每名伍仟至五萬元整,每年名額及每名金額依提出申請人數,由理事會審核後決定之。

(二)     就學貸款:

1.   高中部同學家庭不符政府就學貸款資格,但經濟確有困難者。

2.   國中部同學家庭經濟確有困難者。

3.   貸款額度依當年度學雜費金額及學生家庭個別狀況,由理事會審核決定之。

4.   貸款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償還期別及金額由學生家長提出,理事會審查確定之。

 

四、      申請表:詳附件一附件二

五、      本辦法經仁愛基金理事會討論,全體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訂定之。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