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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專區 / 家庭教育成果專區

指標

 

 

檢核項目

填表參考說明(請勿填寫於此表)

各指標成果請檢附於校務行政系統
或家庭教育專區網頁

資料上傳位址

一、

行政組織與運作

 

(1)               成立執行小組,定期召開會議。

小組成員名單、會議紀錄、簽到表等相關資料(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小組成員應含家長會)

111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2)     擬定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貴校110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111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3)     家庭教育活動(含祖父母節)納入學校行事曆。

請檢附學校行事曆並以顏色註記家庭教育相關活動。

110(上)行事曆

110(下)行事曆

二、

實施家庭教育課程

 

(1)     每學年將家庭教育課程教材及活動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3條辦理

1.相關佐證照片(具體說明及加上時間日期)

2.家庭教育課程設計請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議題融入說明手冊」。

3.可參考本中心發展之五大主題課程及補充教材、青少年愛家課程等,相關教材已放置中心網頁。

成長禮家庭作業

男女有別

兩代之間

家庭--交友

家庭金錢運用

擁抱家庭

(2)     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含學習單成果)

(3)     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辦理

1.家庭教育工作人員至少需含家庭教育主要承辦人、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依學生輔導法第3條定義)

2.研習內容:

(1)家庭教育理論及實務、

(2)家庭教育法令(如家庭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

(3)執行家庭教育推展工作所需具備之專業倫理。

3.研習方式:

(1)參與本中心辦理實體研習,相關場次中心將另函公告,並加註本場次研習得納入109學年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計算

(2)或至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選修線上課程。

(3)各校自行辦理符合說明2內涵之研習。

 

(4)     派員參加家庭教育研習培訓及回校推廣情形。

 

請敘明參加家庭教育中心舉辦之研習名稱、日期及參加者職稱姓名及推廣情形。

109學年度家庭教育中心辦理相關研習,舉例如下:

1.1091119()課程種子教師研習

2.1091201()家庭教育承辦人研習  

 

三、

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1)               辦理家庭教育親職、子職、倫理(代間)議題相關活動

(2)               辦理家庭教育性別、婚姻、多元文化、資源管理議題相關活動。

(3)               辦理家庭教育失親、情緒及人口議題相關活動

填寫活動名稱、主題、參加對象、活動內容摘要、辦理時間及人數(需區分性別)等及相關佐證照片資料。

情緒教育辦理對象以家長及親子共同為主。

110-1 親職講座 1

110-1 成長禮實施計畫

  國三成長祝福禮 忠孝

  國三成長祝福禮 仁愛

  國三成長祝福禮 信義

  國三成長祝福禮 

110-1 性平講座

110-1 親職講座 2

110-2 性平講座

110-2 親職講座

110-2 教師性平研習

(1)     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依家庭教育法第13條規定,應會同家長會共同辦理親職教育。可透過親師座談、家長日等機會宣導性別平等、正向管教及親職法治等理念之辦理情形。

 

四、建置專區網頁與行銷

()建置家庭教育專區網頁依四大指標14項檢核項目呈現成果

()連結家庭教育中心網站及建置家庭教育資源網絡

()利用家庭教育專區、刊物或電子看板等宣導家庭教育。

校網首頁中設置「家庭教育成果專區」含動靜態活動成果及親師生交流分享等。

家庭資源輔導網絡:如建立社政、衛政等社會輔導專線連絡網。

連結家庭教育中心網址https://ntpc.familyedu.moe.gov.tw/

文字敘明辦理家庭教育理念及服務宣導情形。

運用各種管道如藉家長日或聯絡簿等媒介充分提供民眾及學生家長412-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服務及各類家庭教育服務資訊。

家庭教育中心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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